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灵活性正在提高。近期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在原有领取条件基础上新增三类可以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,同时对领取方式作出调整。这一变化被普遍视为对“缴存容易、领取受限”担忧的直接回应。
领取门槛放宽:三类新情形入列
此前,参加人只有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、出国(境)定居等情形才能领取。此次通知明确,参加人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药费用,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,可以申请领取;此外,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十二个月,以及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参加人,也可申请提前领取。
在领取方式上,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、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,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变更领取方式。这一安排提升了账户资金使用的弹性,也让个人养老金在应急功能上与普通长期储蓄形成一定区隔。
开户热、缴存冷:制度仍在爬坡
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年11月在36个先行城市(地区)启动试点,2024年12月扩大到全国范围。制度设计采用个人账户制,参加人每年可在12000元额度内税前扣除,投资收益暂不征税,领取时按3%的税率计税。
从运行数据看,开户规模增长较快,累计开户人数已超过七千万,但人均缴存金额和实际投资比例仍然偏低。账户闲置、只存不投、缴存后就“躺平”的现象并不少见。业内分析认为,除税优对中低收入群体吸引力有限外,资金长期封闭、流动性顾虑也是重要原因。
产品端持续扩容
与领取规则调整同步,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产品谱系也在拓宽。目前主要包括:
- 养老储蓄与特定养老储蓄产品,收益相对确定;
- 银行理财与商业养老保险产品,波动相对较小;
- 公募基金,含养老目标日期、目标风险基金及指数基金;
- 储蓄国债(电子式)等纳入范围的国债产品。
产品数量已超过千只,但同质化、收益分化问题依然存在,部分养老目标基金规模迷你,投资者选择难度不小。
制度激励仍需补强
专家指出,提前领取情形扩容有助于缓解“钱进去出不来”的顾虑,尤其对收入波动较大的年轻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具有安抚作用。但要让账户真正从“开户”走向“缴存”和“投资”,仍需在几个方向发力:一是适度提高缴费额度上限或探索差异化税优,增强中低收入人群的获得感;二是推动默认投资策略落地,降低选择成本;三是强化投顾服务和信息披露,改善持有体验。
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建设是一项长周期工程。领取规则的弹性化只是第一步,如何让账户里的钱既能“存得进”,也能“投得好、取得出”,才是决定制度长期吸引力的关键。
